如何申请离婚法院调解?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7-27
一、如何申请离婚法院调解?
若原告有意愿申请离婚调解程序,可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调解机关或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必须启动调解环节;如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情况下,法院应准许其离婚请求。
当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法院在正式审理的过程中,都会按照流程展开调解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调解书能代表离婚吗?
确实如此。
已签署调解书便意味着您们已经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
中止书乃是由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所编制的文书之一,目的在于化解双方矛盾。
若经过法院调解后达成共识,法院则将依据该协议出具相应的调解书,并送至双方当事人手中。
此调解书具有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一旦签署,即代表着已经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在承认调解书有效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下,已签署调解书意味您们已经圆满完成离婚事宜。
调解书的生效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首先,若法院调解笔录明确记载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之时起生效,那么离婚民事调解书便会在法庭现场立即生效;其次,若未明确记载即时生效,当涉及到离婚民事调解书的诉讼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时,调解书将无法产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需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相关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可视为离婚调解未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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