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了只有转账记录能立案吗?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7-31
仅提供转账记录作为诈骗证据,并不足以令公安机关予以立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得以启动立案程序需满足三大要素:即必须存在能够证实犯罪事实确实发生的客观证据;行为人应当遭受刑事追责的嫌疑;以及案件须归属于自身职权范畴之内。
仅凭转账记录本身尚不足以证明被诈骗的实际情况,故无法予以立案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骗了中间人有责任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诈骗犯罪领域,公安机关对于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元及以上者均需进行刑事立案。
对于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3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案件,有关部门将会认定其属于“数额巨大”范畴。
若他人系出于善意而获取被骗财物,则此种情况将不视为违法行为,无需追究其责任。
对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涉案金额较小者,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涉案金额较大者,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者,将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单凭转账记录能不能立案?
单凭转账记录并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时,还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这样才能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