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妻子借钱还债合理吗?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8-27
其答案取决于具体情形。若该笔债务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协议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亦或是该债务是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意思表示负担的;
此外,若该笔债务是由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了满足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所负担的,则可以认定这是属于准许妻子承担偿还责任的范畴,因为它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欠债妻子借钱不还怎么办?
若丈夫背负债务,且该债务的签订以及后期承认过程中并未得到妻子的签字确认或事后认可,同时该债务并非是为了维持家庭正常运转所需,那么依据法律规定,这笔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证实这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间的共同生活费用、共同投资项目或基于夫妇二人的共同意愿产生的,妻子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在此情形之下,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妻子偿还相应的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其答案取决于具体情形。若该笔债务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协议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亦或是该债务是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意思表示负担的;
此外,若该笔债务是由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了满足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所负担的,则可以认定这是属于准许妻子承担偿还责任的范畴,因为它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