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是什么情形?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9-09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况有这些:
1、公司分家、合并或股权变动的话要变合同哦;
2、职位变动也得变合同呢;如果是因为当初签的合同条件变了,导致合同没法继续执行,那就得经过双方同意才能改变合同,如果达不成共识,可以按照规定来解约啊;
3、要是想改变合同期限,也得先动合同;
4、有外商投资时也要对合同做调整;
5、农民工变成城市户口后,合同也得跟着变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怎么变更劳动合同?
签订好的劳动合同,只要经过我们老板跟员工们商量好了,也是可以修改滴。
这个过程就是要公平、公正、公开嘛,也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哦!咱们把合同改了以后,老板跟员工都得留一份呢。
劳动合同这东西嘛,就像是咱们员工跟老板之间的一个约定,白纸黑字地规定了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由于劳动法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如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变更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