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无效婚姻必须双方到场吗?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9-23
在婚姻诉讼案件中,若需双方当事人出席法庭现场质证,然而却遭遇特殊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或双方均无法亲自抵达法庭的,此时便可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述的方式来表达看法和立场。
对于无效或已被依法撤销的婚姻关系,从其萌生开始就不具有任何法定效力,亦表示当事人不再享有结为夫妻所法定享有的权利以及所需尽到的相应法定义务。
针对同居期间所积累的个人财物,双方当事人可先行进行自行协商处理,如协商结果未能达成一致,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公正公平、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多久?
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话,那么是需要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有审理该案的法院的院长批准,并且可以延长六个月,同时还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则时间更短,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终结该婚姻无效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起诉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
提起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并无时效限制。
依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自成立之日便无效力,因此,婚姻的当事人以及相关利益方可以在婚姻缔结之后的任意时刻申领确认此婚姻无效的诉讼。
在下面这些情况下,人们可能会寻求宣告婚姻无效:
第一,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均可提出;
第二,以重婚行为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理由时,涉及的当事人的近亲和基层组织可以提出;
第三,针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申领宣告婚姻无效的,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可以提出;
第四,倘若婚姻关系存在有禁婚的近亲关系,则当事人的近亲可以提出;
最后,若当事人婚前已患上医学上认定不应结婚的疾病,而在婚后仍未治愈,那么与患者共同居住的近亲可以提出。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各项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申领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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