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解除银行冻结账户流程是怎样的?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9-24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因为一些原因被冻结自己的银行账户,比如说信用卡透支、银行卡输错密码超过三次等等,那么如果是法院对银行账户冻结后,解除冻结的时间有没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呢?
01、法院解除冻结账户的流程
一般司法冻结银行卡不会自动解冻的,只能由法院将银行账户解冻,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没有权利自己解冻。一般司法冻结银行卡要向法院申请才能解除。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原告和被告双方经过法院调解后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原告提出解除申请,然后经法院作出裁定才可以解除账户冻结。对于造成银行卡异常状态的,可能是由于银行卡软件发生问题、银行卡资产流动过于频繁,而且金额巨大,银行会认为此账户有可能进行非法操作等原因导致。解除法院的冻结账户有两种情况:只要冻结的原因消失(解决)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法院核查后,属实的,就会解除冻结账户。另外冻结账户也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解除。
02、法院解除冻结账户需要多久?
1. 银行冻结系统是半年后自动解冻。一般如果没结案,法院持相关文件会在“续冻”。
2. 若满6个月后,银行系统会自动解冻,若没有相关文件银行不会再冻结。
3. 法院继续冻结肯定会"未结案"之类文件.如果未满6个月结案,法院会持“解冻通知书”去银行解冻。按照规定是应该通知当事人的.再次续冻要看案件进展情况,银行系统最长是6个月。
03、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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