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赌、涉诈银行卡解冻实操指南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9-06
近年来,随着我国打击信息网络犯罪的力度加强,公安机关在办理电信诈骗、网络赌博以及涉嫌犯罪活动的虚拟货币交易中采取的侦查强制措施导致大量用户的银行卡因涉嫌参与犯罪活动而被冻结,但其中很多用户并未直接参与犯罪,今后,针对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在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解除冻结或者采取限额冻结。
司法机关冻结银行卡的依据与常见冻结原因
常见的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的依据主要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条:“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财物予以查封、冻结,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会对有犯罪嫌疑的账户进行临时止付,48小时与72小时是临时止付措施的期限。《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予以解除、退还。”在止付期限内核实与犯罪无关的账户将会解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 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6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因此,在案件没有完全办结之前,公安机关可以一直采取续冻措施。在承办的案件中,最长的银行卡被冻结达4年之久,常见的冻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
1、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数字藏品投资;
2、参与网络赌博活动,账户与网络赌博平台有直接资金往来;
3、外贸交易使用地下钱庄、第三方机构或私下外汇交易等非正规金融机构渠道;
4、收受上游犯罪资金,账户转入的资金涉嫌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跑分等犯罪。
可以看出,以上四类情形都是实施的表面行为,但是银行卡被冻结的根本原因都是由于卡内流入了或者曾经流入过非法资金。以曾参与网络赌博银行卡被冻结为例,不少案例中有不少人是一年前或者两年前曾在网赌平台提现,司法机关以追缴涉赌资金为由将银行卡内资金冻结甚至划扣。
而更多可能被冻结的银行卡都属于第四类:收受过上游犯罪资金。在此,需要介绍一个概念,在公安机关侦查涉诈类案件时,会将直接收取受害人资金的银行卡定义为一级卡。依此类推,资金每流入一张新银行卡,依次称为二级卡,三级卡,四级卡等。例如张三将商品合法销售给李四,收取李四的资金。但是李四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电信诈骗受害人,张三作为李四的下游卡就可能列为侦查案件中的可疑卡被冻结。公安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国家网信部门通过技术手段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涉诈异常信息、活动,一级卡以及下游的各级账户都有可能被冻结。
解冻的困境与解决方案
01、联系冻结机关
早年间由于各地司法机关办案风格不一的情况下,卡主面临的主要困境是很难直接联系上承办机关和承办人,因此在救济的第一步上便受阻。这两年来基本上卡主通过询问银行柜台能够确认具体的办案机关,并且能获取一个座机联系号码,虽然比早几年好了很多,但是仍旧存在阻力。例如:通过银行索要的座机联系号码很难打通,即使打通也联系不上负责自己案件的承办人,因为实际中存在侦办案件的实际负责部门和银行柜台给出的联系方式并不一致,即使联系上得到的回复可能只是涉嫌刑事犯罪需要继续等待案件的侦办、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说明等官方回复。然而被冻结的卡主往往与办案机关所在地天南海北,存在着较大的沟通成本。卡主在此时往往难以获取有效信息。处理此类案件,通过历年间积累的实际办案经验,熟悉各个地区的办案机关风格,通常能够结合案件情况直接判断办案机关的实际办案部门,能准确的前往冻结机关当地找到对应的办案机关以及直接的承办人员,如此才能有效的推进解冻事宜。
02、明确冻结原因、确定解冻方案
联系到直接承办方之后,首先需要跟办案机关了解详细信息,银行卡冻结的原因是上述哪一类,明确是虚拟货币交易、涉嫌网赌、上游资金问题抑或是其他冻结原因。冻结原因与是否能够解冻,解冻的额度大小密切相关。其次需要明确冻结的额度以及涉案金额的额度,如果是冻结额度超过了涉案额度,属于超额冻结,可以积极沟通争取转为限额冻结。若是限额冻结,也可以争取沟通限额的计算方法,在进一步争取减少限额。这一步面临一个主要的困境是:办案机关有时并不愿意透露具体的是哪一些交易有问题,而是简单的要求卡主说明卡内资金来源情况,如果是近期有大额交易或许能够直接反应情况并且提供相关证据,但是有时办案机关会要求卡主对于一年、两年内的资金情况都进行说明,卡主面对这种情况,往往会不知所措或者无从下手。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务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对冻结的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财产的所有人。”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应当解除银行卡冻结。
处理此类案件时,会通过与办案人员的深入沟通争取准确定位涉案交易记录。当然在实际办案过程中也遇到过办案机关对于案件性质和资金性质的认识有差异,态度强硬拒绝与律师沟通,要求当事人必须到现场做笔录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需要据理力争或者进行有技巧的沟通,向办案机关积极说明卡主的基本情况和卡内资金的主要用途,积极同办案机关反复沟通法律意见,进而有的放矢,针对性的撰写解冻法律意见或者情况说明。
03、准备交易材料,提交专业文书
在和办案人员沟通明确解冻情况和解冻原因后,会指导客户收集、梳理相关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商业合同、转账记录等材料,针对涉案交易流水的合法性进行全貌还原,以图让专案组以及办案人员准确直接的了解交易原貌。
平时接受卡主的咨询时,时常有其他被冻结银行卡的人自行拿着银行柜台打出的交易流水与办案民警沟通。在没有相关材料以及意见书的情况下,此类申诉往往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原因在于,此类案件往往涉及成千上万个账户,办案机关面对单薄的银行流水难以就合法性作出认定。因此高效、准确、专业的解冻法律意见/情况说明才能极大提高专案组的处理效率,尽快解冻。
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被冻结银行卡的用户,均会遇到被办案人员要求去当地做笔录的情况,在早期还会出现办案机关将相关卡主认定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此时卡主面临的风险就转变为了刑事风险,当然这属于少数情况。因此如果没有做好充足准备,去了之后一问三不知或者未能妥善回答,可能会陡增自身风险,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会争取与办案机关沟通能否代为递交材料、邮寄材料、异地制作笔录等方式进行合法说明,尽力为客户降低沟通成本和风险。
04、及时跟进
冻卡机关收到材料后,经初步审核,如果符合解冻或者由转为限额冻结的条件,专案组内部则会经过办案人员审核、专案组讨论、通知开户行、开户行核对无误进行处理等主要流程后对银行卡变更强制措施。
在接受很多卡主咨询时,时常会有卡主反映将银行柜台打出的交易流水提交给办案机关后遇到石沉大海的情况,一连好几个月没有消息。客观情况方面,如果冻结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于涉网赌、涉电诈的案件侦查难度高,办案压力大,承办民警还有其他的日常事务处理,单单解冻申请的审查和就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核实,甚至出差找其他的被冻结卡主做笔录,所以各位被冻结的卡主也请理解办案机关的难处。提交清楚专业的文件,并且按照时间节点跟进解冻进度才能解决问题。
在向办案人员提交解冻意见书/情况说明后,会立即跟进办案民警并询问主要节点进度,将解卡的工作落到实处,在遇到相关办案人员对于资金性质有认识差异时,还需要反复多次的与办案机关人员进行沟通法律意见并进行证据补强。值得注意的是,实务中存在可能被多地办案机关冻结、办案机关解除冻结之后银行并不配合解冻、卡主被纳入“两卡”名单、个人名下所有的银行卡都被“限制非柜面业务”等更为复杂的情况,这些情况建议卡主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具体方案。
遇到银行卡被冻结问题,请随时联系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给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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